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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小 中 大 | 打印 发表于: 2008-8-13 09:38 作者: HBDGYZHC 来源: 海川化工论坛
最新回复
y1q2z3 (2008-8-13 09:49:19)
等着考工程师好了
19830426 (2008-8-13 09:59:04)
fallautumn (2008-8-13 10:20:34)
nanwu01 (2008-8-14 09:41:09)
sumingdefeng (2008-8-14 11:36:48)
ljchb (2008-8-14 11:44:31)
ljchb (2008-8-15 09:52:28)
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
防腐蚀工程师(系列)技术资格认证办法(修改稿)
2007年1月
为发展腐蚀与防护科技事业,满足社会对防腐蚀技术人才的需求,为政府、企事业单位科学、合理地使用人才提供依据,经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批准,授权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承担专业技术资格认证工作。为客观、公正地评价防腐蚀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能力和业绩,严肃、认真、科学地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认证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 总则
第一条: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所具有技术水平的标志,是有关单位聘任防腐蚀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不受岗位和数量的限制。工资、福利待遇等由聘任单位决定。
二、本办法的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防腐蚀科学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设计、生产、施工、监理及管理的技术人员。
三、防腐蚀专业技术资格分级
第三条:防腐蚀专业技术资格分四级:助理防腐蚀工程师、防腐蚀工程师、高级防腐蚀工程师、研究员级高级防腐蚀工程师。
四、资格认证组织
第四条:在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领导下,成立防腐蚀专业技术资格认证中心和技术资格认证委员会。资格认证中心在学会秘书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认证管理工作,并组织专业培训和资格考试工作。资格认证委员会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认证。
第五条:建立资格认证委员会专家库。每次认证工作由五至七名同行专家组成认证委员会,认证委员会设主任一人。研究员级高级防腐蚀工程师资格认证时,认证委员必须具有教授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第六条:认证委员会委员由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聘任。
第七条:认证委员会的职责
1.审查申请人的各种材料,确认其有效。
2.评审申请人的技术水平和能力,确定其是否达到所申请的相关技术资格。
3.投票表决。
4.认证委员会委员应遵循“公平、公正、保密”的原则,秉公办理、不循私情、严守机密,不得私自向外泄漏认证委员会会议内容,如发现违纪者,以后不再聘任。并执行避亲回避制度。
第八条:资格认证中心的职责:
1.接收资格认证申请及个人申报材料等,进行形式审查。
2.负责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和教学管理工作,包括组织编写教材,安排教学计划和授课教师等。
3.组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4.为认证委员会准备和提交申请人的相关材料。
5.颁发技术资格证书和发布认证结果。
6.管理资格认证的档案工作。
五、申请防腐蚀工程师技术资格认证人员条件:
第九条:申请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无诚信不良、重大失职记录。
第十条:申请助理防腐蚀工程师技术资格认证的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1. 学历及工作经历
(1)腐蚀与防护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从事防腐蚀技术工作两年
以上;
(2)具有非腐蚀专业大专或同等学历,从事防腐蚀技术工作两年以上,并通过全程专业技术资格培训和考试;
2.申请者应曾参与过防腐蚀技术工作并具有一定的工作业绩。
第十一条:申请防腐蚀工程师技术资格认证的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1. 学历及工作经历
(1)腐蚀与防护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防腐蚀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2)从事防腐蚀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具有非腐蚀与防护专业的本科学历或相当于大本学历,通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3)从事防腐蚀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大专或相当于大专学历,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认证培训,并通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4)从事防腐蚀技术工作8年以上,具有中专学历,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认证培训,并通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5)已取得防腐蚀助理工程师技术资格三年以上,并通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申请者应具备独立解决防腐蚀技术问题的能力和具有必要的工作业绩。
第十二条:申请高级防腐蚀工程师技术资格认证的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已获防腐蚀工程师资格五年以上;或具有腐蚀专业方向的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技术资格三年以上;或具有腐蚀专业方向的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技术资格两年以上者。
2.有突出的业绩或科技成果奖。
3.在国内外公开刊物上发表过三篇以上专业论文或有科技著作和译著。
第十三条:申请研究员级高级防腐蚀工程师技术资格认证的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资格五年以上,具有履行相应职责能力,达到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
2.具有重大发明创造;或主持过重大防腐蚀工程建设项目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国家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的一、二等奖的主要贡献者;国家三等奖或部委颁发的一、二等奖两项以上主要贡献者。
3.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技术发展动态,已发表重要科技论文多篇或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论著。
第十四条:申请高级防腐蚀工程师和研究员级高级防腐蚀工程师的人员需直接向专家委员会报告工作业绩和进行答辩,不具有腐蚀与防护方向学历的申请者,需事先通过综合技术考试。
六、申请破格技术资格认证的办法
第十五条:对于具有突出业绩的人员,可适当拓宽对学历和取得技术资格的年限限制,由本人申请进行破格技术资格认证。申请破格者需向专家委员会报告工作业绩和进行答辩或参加面试。
七、申请人必须提供的材料
第十六条:申请人个人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资格认证申请表》(7份,含原件一份),必须认真、如实填写,不得涂改。申请高级工程师和研究级高级工程师技术资格的人员需有2名同行专家推荐。
2.附学历证明,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3.附著作、译著(首页)、论文(全文)、获奖证书及其它成果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半身照片二张(请在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姓名)。
第十七条:申请人申请材料报送
1.填写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资格认证申请表并附上所有要求的材料和证明。
2.将上述申请材料交技术资格认证中心。由认证中心对报送材料及培训考试成绩进行复核,如发现虚假,将终止审核。
3.认证中心审核合格后将申请人材料提交资格认证委员会评审。
七、认证委员会评审
第十八条:在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的基础上召开认证委员会议进行评审。
第十九条:认证委员会听取高级工程师(或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申请人本人的述职报告,并质疑。
第二十条:认证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后,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票超过出席评委总数半数以上时为通过。
第二十一条:认证意见和结论需经认证委员会主任签字,报送学会审核后生效。
八、公告与颁证
第二十二条:防腐蚀工程师技术资格认证中心将根据认证委员会的评审结论和学会审查意见,公布资格认证结果,存档并给评审通过的申请人颁发技术资格证书。
九、本认证办法解释权归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常务理事会。
020222 (2008-8-15 10:31:57)
自由尘 (2008-8-15 10:38:28)
好象评助工不用计算机证和英语考试吧??
daliangda (2008-8-15 15:00:05)
KQ大侠 (2008-8-18 00:32:14)
www557 (2008-8-19 13:4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