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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义厚度中的圆整量是否可以作为加工减薄量?(二期推荐)

计算厚度加[wiki]腐蚀[/wiki]余量=设计厚度
设计厚度加钢板负偏差加圆整量=名义厚度
但是封头在热加工过程中还要考虑加工减薄量的时候,钢板要加大厚度。
比如:设计厚度加钢板负偏差后是5.2mm,名义厚度为6mm,这里面有0.8mm的余量作为加工减薄量也足够了,但是图纸上要是要标注6mm,下料时要下8mm,有点浪费,如果量大的话,浪费更多,成本很高。竞争力下降,这样的问题,大家都是如何解决的。
敬请展开讨论。

[ 本帖最后由 智者不惑 于 2008-9-5 15:1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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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复

  • jia717 (2008-7-29 13:07:59)

    图纸上我们一般都标注两个厚度,一个名义厚度,一个是最小厚度,比如名义厚度为6mm,最小厚度为5.2mm,如果你用6mm的板子压制后,能保证最小厚度5.2就行了。这里6mm的板子下偏差如果能保证为0,差不多能保证最小厚度。
  • iakuil (2008-7-29 13:52:09)

    在封头上标注名义厚度6mm,同时标注出最小厚度5.2mm即可
  • 智者不惑 (2008-7-29 14:03:53)

    这样在图纸上是否重复呢?GB150上讲得名义厚度就是图纸上标注的厚度。我们在取设计证时的试设计图纸中只要求标注名义厚度。
  • iakuil (2008-7-29 14:34:42)

    我们以前经常这么做,SEI也是这么做的,应该是没问题的
  • ddqqysl (2008-7-29 16:28:21)

    从执行标准角度讲,根据GB150是不可以的。但实际中有的也提出最小厚度。个人主张按GB150 执行。厂家应留足余量。
  • laoli27 (2008-7-29 16:40:51)

    QUOTE:

    原帖由 智者不惑 于 2008-7-29 14:03 发表
    这样在图纸上是否重复呢?GB150上讲得名义厚度就是图纸上标注的厚度。我们在取设计证时的试设计图纸中只要求标注名义厚度。
    设计者经过计算后可以在技术要求里标注封头成型后最小壁厚要求,这样制造厂就可以按照名义厚度下料成型了。
  • louisqen (2008-7-29 20:29:38)

    我公司所有的图纸都只标注名义厚度,只能封头有时才会标注最小厚度。
    在生产制造中,一般筒体是不会考减薄量的。按图纸厚度下料,不过有些个别的设计会要求钢板正偏差供货。
    封头图纸标准的厚度我们不般是认为加工后的厚度,所以会考虑减 薄量。
    所以个人认为,图纸上没有必要同时标准名义厚度和最小厚度。
  • 豆丁 (2008-7-29 20:36:04)

    我们这里的锅检所已经明确说明要在封头上标注最小厚度。另外我觉得楼主说的圆整厚度做为封头加工减薄量是可以的。只要你的最小厚度满足计算的最小厚度即可,我们现在都是这样做的。
  • ma_ding (2008-7-29 20:39:46)

    不能这么简单的说,单纯的讲是这么回事,但是计算的还要考虑其他,比如接管补强计算, 这些都把多余的厚度用来补强了,所以最小厚度为名义厚度减去钢板负偏差.
  • laoli27 (2008-7-30 08:17:10)

    QUOTE:

    原帖由 ma_ding 于 2008-7-29 20:39 发表
    不能这么简单的说,单纯的讲是这么回事,但是计算的还要考虑其他,比如接管补强计算, 这些都把多余的厚度用来补强了,所以最小厚度为名义厚度减去钢板负偏差.
    要算细一点是挺麻烦的,单一这样计算,有可能厚度富裕很多(除去开孔不强部分),这些就有可能作为制造厂的加工减薄量,而减少浪费。
  • wolf806 (2008-7-30 08:20:39)

    理论上是可以的,但这么做时,同时要校核封头上的开孔补强.开孔补强在计算时,按名义厚度来计算的.
  • MXHUI102944 (2008-7-30 08:33:24)

    如果是封头等需热加工的,要考虑加工减薄量,如封头:JB/T4746-2002中75页最小成型厚度的定义;如果是筒体等热加工,成型厚度也要考虑加工减薄量,这个要结合相应板材标准和GB150中3.5.6。再就是不同的标准它们的最小厚度规定是有差异的。
  • likewater (2008-7-30 08:54:19)

    钢板名义厚度是不包括加工减薄量的,名义厚度减去钢板厚度负偏差为有效厚度,有效厚度是用来计算容器实际能承受的最大工作压力的。我觉得加工减薄量是加工方自行考虑的问题,不同的厂家和不同的加工工艺加工减薄量是不一样的。
  • jia717 (2008-7-30 13:07:57)

    名义厚度减去钢板厚度负偏差和腐蚀余量才为有效厚度吧
  • jaykk (2008-7-30 13:35:39)

    QUOTE:

    原帖由 jia717 于 2008-7-30 13:07 发表
    名义厚度减去钢板厚度负偏差和腐蚀余量才为有效厚度吧
    说的没错,有效厚度是名义厚度未圆整之前的数值。
    但这个和楼主的问题有差异
    GB150里有些问题是含糊的,或者现场做不来的
  • 淡漠轻衫 (2008-7-30 22:12:56)

    其实只标出最小厚度就够了,因为每个制造厂的水平不一样,所需要的下料尺寸就不一样了。但是我们都是在图上标出名义厚度和成型后最小厚度,而在用SW6计算的时候把成型减薄量加到腐蚀余量里面进行计算,这样就可以避免上面所提到的补强问题。
  • SHISHOUHUA (2008-8-22 00:57:36)

    1.    计算厚度+腐蚀余量=设计厚度
        设计厚度+钢板负偏差+圆整量=名义厚度
        但是封头在热加工过程中还要考虑加工减薄量的时候,钢板要加大厚度。
        设计厚度+钢板负偏差=5.2mm      
           名义厚度为6mm
           这里面有0.8mm的余量作为加工减薄量也足够了
        图纸上标注6mm
    2.    图纸上标注的是6mm,下料时就要用8mm,有点浪费,如果量大的话,浪费更多,成本很高。
    上面是楼主给的讨论条件。


    楼主的第1个条件是符合GB150标准的
    第2个条件是符合JB/T4746标准的
    我们这次制造换证就碰到这个问题,专家审查组查了我们的审图记录和封头检验记录,认为图纸审查符合GB150标准的要求,封头厚度不符合JB/T4746标准的要求。
    经过反复讨论,最后统一到:计算厚度+腐蚀余量+钢板负偏差=封头得最小厚度
                                                 名义厚度-(封头得最小厚度+加工减薄量)必须大于0
    但还是留了一个观察项,整改的意见就是:名义厚度-(封头得最小厚度+加工减薄量)大于0时,一定要在备注栏标明最小厚度,否则就必须按JB/T4746标准
    这大概就是GB150标准和JB/T4746标准在实际工作中的灵活运用

    [ 本帖最后由 SHISHOUHUA 于 2008-8-22 01:03 编辑 ]
  • wenkeqin (2008-8-22 09:59:26)

    按目前的许可规则,设计与制造分别是两个不同的许可证,意味着设计与制造承担各自应承担的责任,GB150规定了制造减薄量由制造考虑,作为设计没有必要去承担应负责范围之外的责任。对于制造厂的设计部门,可以在不违反规范标准的前提下,按本单位的质量体系和程序文件及规章制度执行。
    本人见过很多按直接计算公式的结果加腐蚀裕量标注最小厚度,而在开孔补强计算中圆整的厚度部分被计入补强面积,请问这样的结果是安全的吗?
  • 海沟 (2008-8-25 19:27:52)

    图纸上在备注栏种标注最小厚度,这样就能保证最小厚度。可以用6mm的钢板做封头